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《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信院字〔2017〕197号)要求,我院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,严格规程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认定工作,现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(生物楼1楼大厅)。
自公布之日起,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bevictor伟德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
公 示 期: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
联系电话:0376--6393563
地 点:bevictor伟德411办公室
bevictor伟德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
2018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