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2016-2017学年三好学生、模范干部、优秀大学生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意见》(信院学字[2017]14号)文件要求,按照《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“三好学生”、“模范干部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办法》(信院字[2017]185号)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我院严格程序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(生物楼1楼大厅)。
自公布之日起,学生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bevictor伟德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
公 示 期: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
联系电话:0376--6393563
地 点:bevictor伟德411办公室
bevictor伟德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